前言
生活中,人们抵御疾病,守护健康,都离不开药物。但是你知道吗?随着医学进步,药物种类越来越多。除了传统意义上的西药和中药,近年来,中成药,中药饮片等新兴药物形式出现,同时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各类提高身体健康质量的保健品以及食品进入商业社会流通渠道。它们的产生的各种不良反应和人们用药禁忌知识匮乏,市场也充斥着一些不良厂商为追求高利润而生产的劣质药和假药,以及保健品。严重威胁着我们的健康和社会公信力,所以普及安全用药知识刻不容缓。
安全用药 共享健康
什么是药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零二条关于药品的定义: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什么是保健品
功效&标识
GB16740-97《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第3.1条将保健食品定义为:“保健(功能)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
保健食品含有一定量的功效成分,能调节人体的机能,具有特定的功效,适用于特定人群。一般食品不具备特定功能,无特定的人群食用范围。
保健食品不能直接用于治疗疾病,它是人体机理调节剂、营养补充剂。而药品是直接用于治疗疾病。
保健品在包装上能够看到国家药监局的批准文号:国食健字G(J),字母G指国产J指进口,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号:卫食健字(卫食健进字)。并且规定在包装或标签上方必须标有保健品的特殊标识:“蓝帽子”。没有蓝帽子的就是假的保健品。登陆国家药监局网站同样可以查询。查不到的就是假保健品。
什么是假药
假药(Bogus Drug):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药品管理法》对劣药的定义: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1)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2)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3)超过有效期的;
(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5)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6)其它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形指形状、大小、厚薄等,也是影响疗效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的药材流通环节中个体经营者居多,由于缺乏相应的专业素质,加上为了省时省力,追求经济效益,加工的中药饮片很多不合格,主要是形偏大、偏厚,段偏长,调剂不方便,影响成分煎出。
药材的味道与本身含有的成分有关,也是衡量品质的标准之一,如乌梅、木瓜、山楂以酸为佳,黄连、黄柏以苦为佳,甘草、党参以甜为佳,荜茇以辛辣为佳,辣味可以帮助鉴别海风屯与青风屯,生半夏、生天南星辛辣、麻舌、刺喉、忌口尝,炮制标准以味淡、不麻舌为合格。
各种药材的颜色是不同的,药材因加工或贮藏不当,就会改变其固有的色泽。药材的颜色是否符合要求,是衡量药材质地好坏的重要因素。如果外观色泽改变,往往意味着它的化学成分及临床疗效都有改变。
如大黄、黄连变黑,黄芩变绿,荆芥、薄荷变黯,槟榔、白芍泛红等,都是质变的标志。炮制可改变饮片的颜色,炒焦品表面呈焦黄色,炒炭后表面焦黑色,内部焦黄色,若内外全黑即为不合格。饮片变色多与药材伤水、火燥不及时、炮制不当、贮藏日久、虫蛀生霉、经常日晒等有关。
各种药物固有的气味,是鉴别真伪优劣的依据之一,如鱼腥草具鱼腥气,白鲜皮具羊膻气,香加皮具浓厚的香气可与地骨皮区别。种子类药材炮制时,要炒至鼓起有香气溢出为合格。
有的药物贮存过程中,有效成分会逐渐挥发散失,香气变淡,用到临床也会影响疗效,麝香密封阴凉干燥处保存就是这个道理,薄荷、荆芥、细辛年久失气则疗效下降。所以要加快药材流通,减少贮存时间,保持药材的新鲜度。
宣传活动现场
普及科学用药知识,提高公众的用药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共享健康生活。
“安全用药,共享健康”独活一直在路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