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单位:襄阳市城区各社区居委会
政策依据:襄阳政发[2008]39号、襄劳社[2008]5号、襄劳社险[2008]9号、襄劳社规[2009]1号
申报程序及要件:
1、发放登记申请表。由社区向符合条件的少年儿童、城镇非从业居民发放《襄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申请表》。学生统一填报《襄阳市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申报登记表》并交由学校汇总。
2、审核居民参保材料。居民应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学龄前儿童不提供照片)、户口薄(原件、复印件)、填写好的《申请表》等。特殊人员还应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属低保人员的,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襄阳市社会救助证》(原件、复印件);属重度残疾人员的,需提供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属低收入家庭60周岁及以上老人的,需提供未按月领取养老金和低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
3、录入参保居民信息。社区对参保居民资料核实进行申报录入后,按照参保人员身份核定缴费标准并填写《襄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核定单》,参保居民按照《襄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核定单》核定的医疗保险费标准直接缴纳到社区。社区工作人员在一周内将归集的居民医保费就近到地税办税大厅缴费,由地税机关开具《税收通用缴款书》,在社区进行公示。
4、发放《襄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社区工作人员凭《税收通用缴款书》到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发放到居民手中。
5、办理居民个人登记信息的变更。参保居民个人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对个人提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填写《襄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信息变更表》和参保居民提交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襄阳市城镇居民医保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于每月19日前办理变更手续。
6、待遇享受。城镇居民在参保缴费的次月开始享受住院待遇、普通门诊待遇、未成年人意外伤害事故门诊待遇及门诊大病医疗待遇
审批程序及要求:申报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在社区进行申报,并一站式办理完毕,社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专管员在一周内发放《襄阳市城镇居民医保证》。申报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必须是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
办理时限:符合条件的居民申报参保即时办理,六个工作日内发放《襄阳市城镇居民医保证》
联系电话:3605475
投诉电话:396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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